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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碰瓷”敲诈酒驾司机,难逃法网

2023-07-07 18:40:11    来源:湖南日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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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7月7日讯 (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张蕾 伍品倩)利用司机酒后驾车不敢报警的心理,专挑深夜到酒吧门口物色“碰瓷”对象,进而实施敲诈勒索。近日,经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刘某、杨某、张某等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一审宣判,法院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
“最近没钱用了,有什么来钱的办法不?”“要不我们开车去酒吧附近,看到别人喝酒开车就开车撞上去,他们也不敢报警,就可以要钱私了。”3月19日下午,刘某、杨某、张某聚在一起想出了这条“生财之道”。

当天晚上,三人便前往湘潭市建设路口某酒吧附近,伺机行动。次日凌晨,三人“物色”到了目标,成功向对方“索赔”4888元。之后,尝到了甜头的他们又开始行动,并且索要2万元赔偿,车主朋友察觉三人有“碰瓷”嫌疑,于是报了警。

经查,刘某、张某、杨某三人驾驶小车在酒吧门口寻找涉嫌酒驾的司机,故意与受害人车辆发生剐蹭,利用被害人害怕因酒驾被处罚的“服软”心理,假装要报交警部门处理事故,逼迫被害人接受私了赔钱,涉嫌敲诈勒索罪。

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经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,目前,判决已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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